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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阜公司纪检监察室集体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作 者:么倩
来 源:纪检监察室
添加时间:2024-04-12

按照《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<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>的通知》(冀办传〔2024〕4号)文件、保阜公司党委办公室要求,纪检监察室高度重视对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学习贯彻,全体工作人员通过认真自学、集体研讨、参加培训等形式,切实学习好、宣传好、贯彻好《条例》。4月12日,纪检监察室全体人员集中学习《条例》。大家逐条研读《条例》原文,同时与旧《条例》进行比对学习,并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。

纪检监察室刘主任提出要求,一是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从“两个坚决维护”的高度,深刻领会党中央修订《条例》的重大意义,逐章逐条学、联系实际学,切实做到懂法纪、明规矩、知敬畏、存戒惧,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。二是《条例》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,我们要学深、学透,在实际工作中确保严格按照《条例》确定的指导思想、原则、处分运用规则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具体工作。三是作为公司的“纪律部队”中的一员,执纪者必先守纪,律人者必先律己,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打铁先要自身硬,学习贯彻《条例》要做表率当模范,以更高的标准、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,确保学得更深更透、做得更严更实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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